组织机构代码:
事业单位
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申请日期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
(一)“事证第号”,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编号。
(二)“单位名称”,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登记的名称全称;变更名称的,法人变更申请书填写经审批机关批准的新名称全称;同时加盖事业单位的行政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由已登记的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由拟任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四)“申请日期”填写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的当日日期。
(五)“变更事项”,指需要变更登记的事项,如法人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举办单位、住所或开办资金。
(六)“现登记情况”,填写变更前的登记事项的情况。
(七)“拟变更情况”,填写变更后的登记事项的情况。
(八)“变更理由”,指申请变更登记的原因和依据,填写审批机关批准变更的文件名称和文号,并简要摘述变更的原因。
(九)“登记管理机关意见”,由登记管理机关的有关人员分别填写。法人变更
申请书范文受理人对事业单位申报的变更登记材料初步审查确认齐全有效后,用固定印章形式签署“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符合受理条件”的意见;审核人经进一步审核确认无误后,用固定印章形式签署“符合变更登记条件建议核准”的意见;负责人经审核确认无误后予以核准交更登记,用固定印章形式签署“同意”。受理人、审核人、负责人均须亲笔签名、标明日期。
(十)“发证人”、“发证日期”和“领证人”、“领证日期”,由登记管理机关的有关人员和事业单位的经办人员双方确认无误后,分别签名并标明日期。
(十一)“公告刊登情况”,由登记管理机关的有关人员待公告后填写,用固定印章的形式标明“已在XXXX年XX月XX日《XX日报》公告”。不需要公告的变更登记事项此栏可不填写。
(十二)“备注”,填写其他需要说明的有关情况。
(十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由申请变更登记的事业单位填写具体经办人员的姓名和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