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人情况证明
鞍山市铁东区公证处:
兹有我单位职工,或我街道居民,~男,女,~
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日在,地点,因死亡。
称谓姓名身份证编号健在,或死亡日期,
父亲
母亲
原配偶
再婚配偶
共有子女名,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
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如子女是独生子女请注明是独生子女,~如下:称谓姓名身份证编号健在,或死亡日期,
单位填写人:,签名,联系电话:
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加盖公章:
年月日
注:以上法定继承人情况证明由死者的原工作单位,无业的由死者的
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填写~个人填写无效~并作为证据存入公证卷宗。
咨询电话:5534752
以下由继承人在公证员面前声明:
以上内容真实~如有不实~隐瞒和遗漏继承人~我,们,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