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千百六七条【危及他、财产安全的责任承担式】侵权为危及他、财产安全
的,被侵权有权请求侵权承担停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承担的式
()停侵害
当侵权为实施的侵权为仍然处于继续状态时,受害可以依法要求法院责令加害停侵害或财产权
的为。这是种基本的侵权民事责任形式。停侵害可以及时制侵权为,防侵害后果的继续扩。如果侵权
为尚未实施或已经施完毕,则不适此项责任形式。有关
知识产权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排除妨碍
当侵权为实施的侵权为使受害的财产权利、权利法正常使时,受害有权请求排除妨碍。该妨
碍⾸先应当是实际存在的,例如在房屋修建中违反规划,影响了他的采光,受害有权要求侵权排除妨碍。对于
可能出现的,有对、财产权利造成危险的妨碍,则不适本项侵权责任,应适消除危险的侵权责任。其次,
该妨碍应当是不法的,即对、财产权利构成妨碍应当是
违反法律规定的为,如果是合法为则权要求排除妨
碍。如公安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监视居所,被监视居所权要求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当为的为对他的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或存在对他、财产造成损害的危险时,处于危险中的
有权要求为采取措施消除危险。因为侵害后果并未出现,应该说消除危险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侵权责任,但消除
危险可以事先阻事实损害的发,其意义发损害后要求赔偿意义更为重,对于很多损害,事后救济⼿段
是法弥补损失的,例如对伤害致残,其后果是不可逆转的,任何的赔偿均不能帮助受害恢复健康。鉴于危险
虽未给他造成事实上的损害后果,但如果放任危险存在下去,将不可避免导致损害的发,处于危险中的有权要
求消除危险。如甲设置的⼴告牌即将坠落,对的安全构成威胁,可以要求甲进修缮,排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当侵权为没有合法依据,将他财产据为有时,受害有权要求其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物的追及权的表
现形式,根据民法理论,论物权标的物辗转于何之⼿,其所有均可要求物的占有进返还。
(五)恢复原状
恢复原状是指侵权为致使他的财产遭到损坏或形状改变,受害有权要求加害对受损财产进修复或采取
其他措施,使其回复到原来状态。例如甲在承租⼄的房屋期间,对⼄的房屋进了改造,⼄就有权要求甲对其房屋进
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当侵权为给他造成财产或损害时,应当给予赔偿。所谓赔偿,就是以钱式对受害遭受的损失进
弥补。般包括对财产损失的赔偿,对损害的赔偿以及精神损害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