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自费项目,根据工伤保险业务管理规程,在每宗工伤医疗业务办理时,对不能报销的医疗费用(自费项目),都需要打印《东莞市工伤医疗自费项目清单》,向参保人明确不能报销的票据号码、医院名称、项目名称、项目费用,自费金额等内容,在业务办理完毕之以后将其中一联打印并交给单位,由于单位可以收到纸质说明,目前网站上暂不能进行查询。
(2)社保允许报销的药品和检查范围,我市于2005年10月根据国家规定印发了《东莞市
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为一本248页厚的书),其中涉及到几千种药物,内容比较多,如果有需要的,可以联系当地社保部门查询。另外,关于工伤医疗问题,社保部门2004年11月下发了《东莞市工伤保险参保人工伤就诊须知》,相关的内容如下,单位可以参阅一下。由于工伤医疗涉及的药品、项目、材料较复杂,遇到问题后请单位及时和当地社保部门工作人员联系,以得到有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