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夫妻共同债权离婚后的处理:债权如果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的,可由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就共同债权问题
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债权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
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