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所征的税。
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有合同就交没有合同就不交,例如同样性质同样金额的两笔业务,一笔业务签了合同,另外一笔没签合同,则前一笔交印花税后一笔不交印花税。
这里的合同不仅仅包括
采购合同和业务合同,还包括财产
租赁合同(税率1‰)、仓储
保管合同(税率1‰)、财产保管合同(税率1‰)、加工
承揽合同(税率0.5‰)、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税率0.5‰)、货物
运输合同(税率0.5‰)等。
其中货物运输合同是按运输发票(铁路、公路、水路运输发票,不包括出租车发票)金额来计算,即使没有合同,有运输发票(包括国际货运发票)也要缴纳印花税,而且按发票全额计算印花税,不扣除进项税部分。但是运输发票中记载的装卸费
保险费等可以在计算印花税时扣除,例如一张运费发票中注明运费
500,装卸费
100,保险费
50,则按500计算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