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两者都是适用欺诈或者欺骗的非法手段对当事人实施侵犯,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
第二,都可能能获得财产利益,
招摇撞骗罪犯罪目的是谋取非法利益。这里所说的非法利益,不单指物质利益,也包括各种非物质利益,诈骗罪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