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担保人对债务人有追偿权,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其债务,担保人根据约定承担了其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
向债务人追偿,此时担保人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七百条保证人
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七百零一条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