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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补偿费
实行货币补偿,住宅实施改造、
房屋所有权人选择产权调换,对直管公有住宅实施改造等5个方面的补偿
按照统一拆迁标准,
被拆迁房屋补偿实行货币补偿安置的,按照被拆迁房屋评估单价乘以被拆
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确定。实行住宅产权调换安置的,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屋按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分别调换,根据市场评估价结算套内建筑面积价差,拆迁人免收公摊面积补差款。估价机构对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格应反映同时期、同结构、同用途、同类区域的二手房市场价格。
2.提前搬迁奖励
按项目改造补偿方案给予不同档次的户奖和楼栋腾退奖,总计每户不超过8万元。
3.政策性补贴
房补贴和物管费补贴。物管费补贴根据改造范围内房屋建筑面积,按1.8元/平方米·月的标准,一次性发放5年。
4.政策性补偿
补偿被拆迁人安装天然气费用
包括了被拆迁人安装电话、有线电视、宽带、天然气、电表和空调移机等政策规定的补偿费用。
根据相关数据分析,成都市当前旧城改造任务艰巨。仅中心城区“两轴四片”重大项目,所涉及的拆迁面积就达117万平方米、拆迁户数10492户,加之5·12汶川地震又造成了大量的危旧房屋亟须改造。同时,近期
拆迁补偿标准不一致问题也困扰着城市拆迁的健康发展。为此成都市出台了《意见》。
5.政策性补助
被拆迁者补助每户搬家费1200元
按照规定,拆迁人将向被拆迁人提供包括临时
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和搬家补助费。被拆迁住宅房屋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按50平方米计算。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一次性发放6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
拆迁商业、办公、生产用房等
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以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区职工平均工资收入为准,由拆迁人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实际从业人员(不含临时人员)支付。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一次性发放3个月补助费。
拆迁人对被拆迁者提供搬家补助费,补助标准为住宅每户补助1200元。非住宅由拆迁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或由拆迁人组织搬迁,据实补助搬家费用。
同时《意见》还明确规定,根据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来结算价差,拆迁人免收被拆迁人应交的公摊面积补差款。
在奖励政策方面,此次《意见》对奖励政策进行了统一,明确规定:对规定期限搬迁的被拆迁人,户奖每户不超过6万元,选择货币补偿的,另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不超过500元的面积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