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缴存
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时,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除了上述第三个问题中关于“连续按月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条件外,借款申请人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借款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或原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已结清;
(二)贷款用于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其中购买期房的申请贷款时间自
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不超过2年,购买现房的申请贷款时间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不超过1年,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申请贷款时间自审批之日起不超过1年;
(三)购买首套住房的首期付款比例不低于30%以上,购买第二套的首期付款比例不低于国家、省规定的比例;
(四)个人信用记录符合规定标准、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并同意选择本办法规定的偿还、担保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