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抚养费给不起了可以用其财物折抵
子女抚养费,也可以请求法院降低
抚养费标准,父或母一方请求减少、中止给付子女抚养费的,应当举证证明本人的生活境遇发生变化,无实际给付能力。确无抚养能力的,如果对方提起诉讼,法院可强制执行;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第五十一条,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