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
2、如果为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
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
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
对抗债权人的请求,也就是说,单独债务的举证责任由夫妻一方承担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民法典》规定的情况。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3、债务的时效对于债权人来讲适用于法律所规定的诉讼时效的约定。
过了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只对内有效,对外不具有对抗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
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