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处罚是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构成滥用证券公司、
证券职权罪的,要依据犯罪情节量刑,一般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四百零三条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
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