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口薄;
2.
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
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
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办理程序: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
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