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十四周岁以下
不追究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应当
负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根据刑法第356条的规定,因犯本罪被判过刑又犯本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