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方与服刑人员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协议并签订了
离婚协议书,就可以到
户籍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但是由于服刑人员身份的特殊性,服刑人员一般需要向监狱申请离监办理并由管教干警陪同或者由监狱协调婚姻登记机关到监狱
办理离婚登记。
2、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可由
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被告被监禁不满一年的,可由原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管辖,而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也可选择向被告服刑地基层人民法院
提出离婚诉讼。
4、如果服刑人员同意离婚,对子女抚养问题和财产分割没有异议,双方能够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可以不开庭,到监狱直接调解结案,然后制作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