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吸收存款额不满20万元或变相吸收存款不满30户,但给存款人造成10万元损失的,为
拘役三个月;每增加损失3.5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宣判前全部退还存款人存款的,适用罚金刑;
(二)个人吸收存款造成存款人损失20万元,或
吸收公众存款30户,为
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损失3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标准个人吸收存款100万元的,为
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8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
单位犯罪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