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最终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就不会有案底。如果拘留没有超过15天,通常就是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的特点:
(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
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
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
刑事强制措施。
(3)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
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4)行政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
限制人身自由的
行政强制措施。
(5)行政拘留与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的人判处的一种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