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与房产证无关,房产税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存物资的场所。所以,是否为房产,并不以是否有房产证为条件。即使
没有房产证,只要是符合上述概念的房屋,就应当按规定交纳房产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
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