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
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即应书写起诉状,才能引起
行政诉讼程序的开始。起诉状的主要内容有:
1.当事人的情况。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址。原告是法人或组织的,要写明名称、住址、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的情况。与原告相对应,还要写明被告行政机关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情况;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与住址。
4.此外,起诉状还要写明接受起诉状的人民法院名称和起诉的具体日期,并由原告签名盖章。
5.起诉状所载事实若有欠缺,人民法院可要求起诉人限期补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