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公安机关对于
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
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由上文可见,只要对拘留的保释不会造成社会危害,那么则可以保释。
2.拘留有没有案底拘留分为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如果是行政拘留一定会留案底,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前科劣迹”,因为行政拘留其实就是对某一种已经能够认定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的处罚,所以肯定会留下案底,记入档案。行政拘留是对违法嫌疑人的处罚。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是对触犯刑法的
犯罪嫌疑人暂时性剥夺人身自由进行调查的手段,一般刑事
拘留的期限为三天,对属于结伙、流窜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
延长拘留期限至三十天(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相关规定),在
刑事拘留期限内公安机关进行侦察如认为犯罪证据确凿应当保送
检察院批捕。对于证据不足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尚不构刑事处罚的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予以解除刑事拘留,就是说释放,视情况而定也可以给予
行政拘留处罚,也就是说被刑事拘留以后有可能会有案底(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但是还有条出路就是无罪释放,这样是不可能留下案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