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报警处理,并向银行申报纠正信用记录。
冒用他人身份证是违法行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以及贷款合同均是无效的。并且还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扩展资料:冒用他人身份证是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以及贷款合同均无效。本人可向银行申报纠正信用记录,将名下的非本人真实意图的贷款取消掉。若本人认为在被冒用身份的过程中产生损失,可向银行以及冒充者追责,主张赔偿。银行承担审核不严的责任,然而最终承担责任的还是冒充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五条【个人信息处理的原则和条件】
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
(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八条【信息处理者的信息安全保障义务】信息处理者不得泄露或者篡改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其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加工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
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丢失;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告知自然人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隐私权侵害行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