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纠纷不可以直接上诉。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依法应先进行劳动
仲裁前置程序。
发生劳动纠纷后,劳动者想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首先要在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也就是在劳动纠纷发生后的60日内向仲裁机构提出
劳动仲裁申请,对仲裁结果不服时,才能到法院提起诉讼,而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
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
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
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