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和内容(如有项目清单需列明)、工期、合同价款与支付、质量及验收标准、违约责任、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发生纠纷后解决争议的方式等等。具体的内容如下:
1、合同双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这是每一个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这里需要说明的是
工程施工合同中一般发包方作为合同的甲方,而施工方作为合同的乙方。
2、工程范围和内容,也就是合同的标的,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一般情况下工程合同还会有项目清单,也需在合同相关条款中列明。
3、质量及验收标准合同双方在约定
工程质量标准不仅应该清楚明确,不存在歧义,而且还要做到合法有效、切实可行。
4、工期。施工合同要约定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开工及竣工日期一般直接在施工合同中载明,也可以以发包人开工通知中写明的日期作为开工日期或以承包人递交的开工申请被批准的日期为开工日期等等。需要说明的一点是,施工合同的履行常常会受到诸如天气等不可抗因素等影响,势必会造成的工期的延误,这就需要双方当事人在约定合同中要加以考虑。
5、合同的价款和支付施工合同的工程价款结算一般包括约定合同价款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价款结算两个方面。
目前较多的工程价款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按月定期结算。
(二)分段结算。
(三)竣工一次结算。
6、违约责任。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经常会发生当事人一方甚至双方
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地履行合同的情况,那么就需要在合同条款中明确违约方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促使当事人
履行合同义务,使对方免受或少受损失,它是保证合同履行的主要条款。
7、约定双方的
权利和义务条款
这里最主要的还是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承担的责任。比如甲方要按约定的时间节点给付工程款、提供可供乙方施工的场地条件,包括水,电等。乙方要如期保质保量地完成施工任务,并做到文明施工等等。
8、解决争议的方法。一般来说争议都首先通过双方协商来解决,也可以第三人调解,也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如果选择适用仲裁解决争议,除非约定无效,事实上就等于排除了法院对其争议的管辖。
除此之外,施工合同还可以在工程变更、索赔、工程价款调整等方面做出具体而明确的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便于合同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