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出具
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对方全责后,根据己方损失
向对方主张赔偿。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肇事者要
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
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
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