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快速导航

允许不交纳案件受理费的情形包括哪些

更新时间:2022.07.12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 8、9条规定,下列案件不交案件受理费: 第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第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第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第四,行政赔偿案件; 第五,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1)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2)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展开更多

针对允许不交纳案件受理费的情形包括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律师普法
更多 >

诉讼当事人可以不向人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的情形根据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包括有根据...更多>>

相关短视频
更多 >
1'09

离婚赔偿的法定情形有以下四种: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更多>>

专业问答
更多 >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更多>>

法师兄 生活法律常识 执行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