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技术方案可采用专利保护的方式,也可与采用
商业秘密保护的方式。两种方式的区别主要是:
1、权利的取得方式不同。专利的取得需经法定程序,由专利行政机关授予,而商业秘密的取得无需经行政审批,对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施加法律规定的保密措施后即可获得;
2、保护范围不同。专利的保护范围以
权利要求书为限,而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可涵盖一项技术从开发到完成的全部相关技术信息;
3、保护成本不同。对于专利而言,其保护成本主要是专利撰写费用、申请费用、年费等固定、可预见的费用,而商业秘密的保护成本则涉及到保密措施、设施所投入的人力物力;
4、权利人的排他性不同。专利的授予奉行“单一性”原则,一个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而商业秘密权主体具有多元性,不同权利主体可以同时拥有相同的商业秘密;
5、秘密性不同。专利一经授权即向全社会公开,而商业秘密的保护则可以维持成果的秘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