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
山东省统计局近日公布经济数据,2016年山东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685元,比上年增长8.7%,比全国平均水平高864元,居全国第9位。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6.5%,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2个百分点。其中: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012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1495元。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954元。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519元。
具体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
1、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
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3、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