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快速导航

交通事故调解过程中有哪些处理措施

更新时间:2022.12.30

在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主持下调解,调解的时间、地点、方式由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指定。在调解过程中,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标准、赔偿总额等进行协商,从而达成协议,结束交通事故。 调解的结果如下: 1、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2、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展开更多

针对交通事故调解过程中有哪些处理措施,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律师普法
更多 >

(一)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二)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理。医疗事故纠纷,经医疗单位和病员及其...更多>>

相关短视频
更多 >
1'16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的交通事故调解书,其最重要的效力是:1、确认双方...更多>>

专业问答
更多 >

1、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赔偿,不是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争议解决的必经程序,是否亲切调解...更多>>

法师兄 生活法律常识 交通事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