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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同一顺位存在多个继承人的如何分割房产
2015年12月17日15:39李哲
【遗产继承】同一顺位存在多个继承人的如何分割房产
房产作为遗产,并且只有一套,必须依法定继承进行分割,存在多个继承人,一种情况是继承人按各自的份额共有继承的房产,共同到房产登记机关去登记备案,每个继承人持有相应份额的按份共有的权利证书。尤其是正在或不久正面临拆迁的房产,这样处理是最符合所有继承人利益的分配方案,房产的原有居住人继续居住使用,待拆迁取得贷币补偿后,继承人分割拆迁贷币;
还有一种情况是,由一个继承人取得房产的全部产权,依此房产的评估价或共同协商价,按继承人各自的份额折算成贷币,由取得房产全部产权的继承人向其他人支付折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遗产分配的原则】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
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
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