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婚后更名一般
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没有对该房产作出约定明确归一方所有,婚后该房产更名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该房产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
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二)生产、经营、
投资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
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
一方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