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会自动撤案,
刑事案件立案后可以撤案,应当区分具体情况。一般自诉案件可以撤诉,轻微的刑事案件,
不构成犯罪的可以撤诉。
2.自诉案件可以撤诉,我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
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第八十八条规定:“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
轻微的刑事案件,不构成犯罪的可以撤诉。
3.《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只对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一.犯罪
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二.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三.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四.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死亡的;
五.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等情形,规定不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侦查机关应当撤销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