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2008年前内资和外资
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33%。同时对一些外资企业实行24%、15%的优惠税率,税率档次多,使不同类型企业名义税率和实际税负差距较大。2007年3月,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2008年1月1日,内外资统一调整为25%。新税率确定为25%主要考虑是:对内资企业要减轻税负,对外资企业也尽可能少增加税负,同时要将财政减收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全世界159个实行企业所得税的国家(地区)平均税率为28.6%,中国周边18个国家(地区)的平均税率为26.7%。规定的25%的税率,属于适中偏低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