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如果你一直不还,再申请延期(加按)的话,银行肯定不会同意的,因为风险太大了,不可能将风险的期限加长。
第二,如果等到法院拍卖的话,价格很低,你的损失不仅是罚息、复利、律师费诉讼费,还有房价的折损价。因为法院的拍卖价格不会很高。
第三,
抵押的房子应该不会允许买卖。解决的办法是找到买家,让其出首付款,利用首付款来还银行的贷款,再解除抵押,进行买卖。
你不要认为房子收走了就没有问题了,你应该考虑如何将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
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
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