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
一方当事人常住
户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2】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离婚协议书
【3】对方找律师签了有效协议书,
一方个人不可以拿着离婚协议书,去民政局
办理离婚手续。民政局也不会受理离婚登记的。【4】应该夫妻双方一起去民政局
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5】如果
一方不愿意去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
另一方单方面要离婚,
另一方只能去一方户口所在地
法院起诉离婚了。以上是对签完离婚协议书之后怎么办理的相关内容,希望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