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手房,是指业主已经在房地产市场上购买后又欲出售的自用房,包括二手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的二手公房(房改房)、
经济适用房。二手房是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做过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交易(如出租、出售等)的房产。
二、
二手房过户按照如下的方式进行交税:
1、卖方纳税,到地方税务局。二手房未超过五年的(以产权的日期为准):
①
缴纳营业税。卖房款的5.5%
②
个人所得税。卖房款减去原购房款,再减去所产生的支出的20%
③印花税0.05%。二手房超过五年的不缴纳营业税。
2、买方纳税,到地方税务局。
①契税。房款的2%(国家政策是不超过3%)
②印花税0.05%。
3、双方到房产交易中心(一般在当地建设局)领表填表,通过后,表明交易基本成功,等拿到
房屋产权证(一般要一个月的时间)后到国土部门办理“
土地使用证”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