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念的区别。
合伙企业债务:合伙人在经营过程中因合伙事项而引发的债务。合伙人个人债务:发生的债务的主体是合伙人,但是他的债务引起的原因不是合伙事项,而是个人的一些私事。
2、两者的法律后果区别。合伙企业债务,如果合伙人不能履行债务,则会导致合伙人
承担连带责任,合伙财产去履行债务,合伙财产不够的,则用合伙人私人财产承担。合伙人个人债务,则由合伙人个人财产承担,在特殊情况下,合伙人可能会用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承担。《
合伙企业法》第42条规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