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期付款买卖,是指买受人将其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限内分次向出卖人支付的买卖合同。
2、样品买卖,又称货样买卖,是指标的物品质依一定样品而定的买卖。当事人约定依样品买卖的,视为出卖人保证交付的货物与样品具有同一品质,其意义是出卖人提供一种质量担保。
3、试用买卖,是指合同成立时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试用,买受人在试用期间内决定是否购买的买卖。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4、拍卖,是指以公开竟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买卖公开进行,参加竟拍的人在拍卖现场根据拍卖师的叫价决定是否应价,当某人的应价经拍卖师三次叫价无人竞价时,拍卖师以落槌或以其他公开表示拍定的方式确认买卖成交。
5、
房屋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将
房屋所有权依约转给买受人所有,买受人支付价金的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