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程问题产生的纠纷。
建设工程协议纠纷,是指因协议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协议当事人的所有争议。
建设工程协议纠纷的范围广泛,涵盖了一项建设工程协议的从成立到终止的整个过程。
具体说来,建设工程协议的纠纷有:协议的效力,即协议是否有效的争议。协议文字语言理解不一致的争议。协议是否已按约履行的争议。协议违约责任应当由何方承担及承担多少的争议。协议是否能单方解除的争议等。
协议当事人签订协议之后,理想的状态是当事人各自分别按照协议规定的内容全面完成应履行之义务,直至协议圆满终止。但是,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既有协议当事人主观的原因,也有情势变迁方面的客观原因,使得建设工程协议在履行过程中极易产生纠纷。
对于协议纠纷,有些当事人能协商解决,有些却无法协商,就可能会使一方当事人诉诸仲裁或诉讼,一旦纠纷得不到解决,就会影响协议的正常履行,甚至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因此,如何公平、合理、有效的解决纠纷对于保证
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筑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着重要意义。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