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村民在集体土地上因建房需要,向集体组织申请建房用地,经集体报送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
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并由县(市)人民政府颁发《
集体土地使用证》。
农村办理宅基地证流程如下:
工作程序
审查证件→情况调查→测量尺寸→填写报表→上报审批→发证
变更基本条件
1、申请人户口必须在本村
2、申请人户口必须是农业户口
3、申请人及家属必须没有
宅基地使用证
需提交资料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
2、当地公安局派出所的证明
3、申请书一份、委托书一份
4、
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