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土地承包以家庭承包形式,家庭内部商量解决。即使到法院诉讼法院通常不会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牵涉乡村土地承包纷争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受理与诉讼主体第一条下列牵涉乡村土地承包民事纷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承包合同纷争;
(二)
承包经营权侵权纷争;
(三)承包经营权流转纷争;
(四)承包地征收赔偿花费分配纷争;
(五)承包经营权继承纷争。
集体经济组织人员因未事实上获到
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集体经济组织人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赔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