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行民间借贷时,借贷双方对
利息约定不明确的,如果是自然人借贷的,视为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利息不予支持。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
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