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继出去的子女是否有对生父母遗产的继承权,需要根据法律规定或具体情形对待。
一是从法律规定上,“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过继出去的子女是对生父母遗产没有继承权。
二是符合相应的情形时也具有继承权:如果生父母有遗嘱或
遗赠抚养协议,而将财产处分给过继出去子女的,享有继承权。另外就是过继子女与养父母解除了收养关系而与生父母恢复了权利义务关系的,也享有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