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补偿标准并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民法典》规定离婚补偿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曾有判决案例“全职太太离婚获得五万元家务补偿”,法官表示表示,每个家庭都不一样,很难有统一标准。在《民法典》大框架下,这个定量主要是由法官合理合情合法地行使自由裁量权,5万元的经济补偿主要是考虑到以下因素:
(1)双方婚后共同生活的时间;
(2)女方在家务劳动中具体付出的情况;
(3)男方个人的经济收入;
(4)当地一般的生活水平。
对于具体的补偿标准,要在更多的司法实践中慢慢摸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