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部赔偿原则。即侵权行为人对因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的大小,应以其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为依据,予以全部赔偿。侵害国家、集体、公民个人财产造成损害的,既要赔偿现实财产本身的损失,也要赔偿
可得利益损失。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
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侵害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的,受害人可以要求
精神损害赔偿。
2.限定赔偿原则。主要适用于一些特殊侵权损害。
3.
惩罚性赔偿原则。主要适用于
侵犯知识产权和产品责任。
4.衡平原则。即在确定
侵权损害赔偿范围时,应考虑诸如当事人的经济状态等因素,使赔偿责任的确定更公正、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