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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性质为哪个部门收回土地使用权?

更新时间:2022.02.10

国有土地使用权属于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收回权限;国有土地使用权,指依法使用国家所有土地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境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符合依法使用中国国有土地条件的,都可以成为中国的国有土地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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