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具有下列特征:
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
2、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
3、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
4、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具
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5、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一种双务有偿协议,协议的当事人依据协议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又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6、
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内容有:
1、
拆迁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
安置补助费或
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
征收补偿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