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诉讼法》中
上诉不加刑的原则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只有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在作出新的判决时,不得对被告人判处重于原判的刑罚。若是被害人上诉的、
检察院抗诉的,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限制。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
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