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镇居民为:
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
2)农村居民为:
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20年。
(
3)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
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
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
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