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一方所得的财产,除非夫妻间另外有约定的,属于
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2、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获得财产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可由当事人协商分割。
3、若无法协商达成一致,原则上法院会均等分割,但若一方生活困难等情况,法院可以会照顾生活困难一方,予以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
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